
关于申报2026年度廉江市消防安全
重点单位的公告
全市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:
为进一步规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管理工作,推动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,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职责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《广东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〉办法》《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》《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等法律法规规定,即日起组织开展2026年度廉江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工作,特公告如下:
一、申报时间
2026年1月13日至1月23日
二、申报主体
(一)凡在廉江市范围内符合《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》(以下简称“界定标准”)的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;
(二)有固定经营场所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,如符合界定标准,应当主动申报。
三、申报原则
(一)对于2025年已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且至今单位未发生变化的,将继续确定为2026年度廉江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,此次不再要求重新申报。
(二)对于2025年已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,但因调整、整合或注销且不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条件的,应及时向市消防救援大队报备,由市消防救援大队核查后从重点单位名录中予以调整删除。
(三)位于不同县(市、区)但有隶属关系的单位,各自符合界定标准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,应当独立申报;位于同一县(市、区)的有隶属关系的单位,下属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界定标准的,应当独立申报。
(四)一幢建筑物中各自独立的经营或使用单位,凡符合界定标准的,应当各自独立申报,但符合下列条件的,原则上以单体建筑或是厂(场、院、园)区内全部建筑(住宅建筑除外)为标准确定重点单位:
1.同一建筑或同一厂(场、院、园)区内有多个符合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场所,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按1个重点单位来实施监管:消防设施为同一消防系统;物业管理经营单位为同一物业管理单位的;
2.具备两种使用功能的单体建筑内,除住宅部位外其他场所如符合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,应以场所纳入重点单位监管范畴。
(五)申报主体应当依法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、消防验收或备案手续、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。
(六)重点单位的名称应以下列方式规范命名:
1.以单个场所为重点单位的名称:该场所名称;
2.以单个建筑为重点单位的名称:该建筑名称(物业管理公司名称);
3.以整个厂(场、院、园)区为重点单位的名称:厂(场、院、园)区名称。
(七)新修订《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》中的“以上”“大于”均包含本数或本级。
四、申报途径
各单位(场所)对照《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》认真自查,凡符合该标准的单位应主动申报,并于申报时间内填写《廉江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登记表》(详见附件2)递交市消防救援大队。市消防救援大队接报后,将进行再次核准确认,最终向符合要求的申报单位(场所)下发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告知书》。
邮箱:[email protected],联系电话:0759-6667874。
廉江市消防救援大队关于申报2026年度廉江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公告.pdf
廉江市消防救援大队
2026年1月13日